奥美乐灯饰发货价高于市场价三倍
投诉时间:2017-05-20 12:01 投诉发布:孟庆良 合同期限:8个月 涉案金额:7.3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山市东鑫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山市东鑫晟电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山市古镇曹二东岸北路349号,法定代表人:田建军,股东:陈传森、田建军,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家用厨房电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中山市东鑫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田建军,股东陈传森、田建军没有注册“奥美乐”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中山市东鑫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和“奥美乐”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由于外出打工不能够照顾家里的老小,2016年的时候我就想自己在家做点小生意。在网上查找投资项目时,我看到奥美乐灯饰广告做得不错,就联系了中山市东鑫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业务员(4001788929)。后来受业务员的电话邀请,我于2016年5月份过去实地考察。
奥美乐灯饰展厅的灯非常好,符合我的预期,且他们业务经理答应投资30000元赠送价值36000元的货品,我经不住他们的宣传,就转了10000元定金过去。接着他们带我去选货,可是没有报价单,仅仅是口头报价。我选了一个下午,然后就回来装修门面,并且期待着新生活的开始。
门面装修完成后,我给奥美乐灯饰打电话,让他们安排发货。他们称必须补齐30000元货款才能发货,所以我又通过邮政银行给他们转了20000元。后面货发过来,随货清单让我大吃一惊——都是以高于市场三倍的价格给我的!我马上联系业务员,可他不接电话,也不回微信。一个自称是曹经理的人说再发2000元的货,首批货就发完了,后期进货满10000元减1000元。
以奥美乐灯饰方面的说法,这次“的确”是30000元给了36000元的货,可这个价格高于市场价三倍,并且里面还有烂的,仅仅是提货费用第一次就花了1500元,第二次是200多元!我只有小学文化,不懂法,只知道不犯法、不违法,怎奈现实如此复杂和黑暗!我本疑心这有问题,咨询过一个驻马店的奥美乐灯饰加盟商,但可能这边的业务经理跟他串通好了,这位加盟商并未告知实情,导致我上当。我不明白:他自己也是受害者,为何还要引他人入局?
我不知道全国有多少像我这样上当的,咨询律师,律师说没用,这种公司能做起来,就是比我们老百姓懂法。我维权无门,每每想到自己辛苦打工一年的钱打了水漂我就彻夜难眠。老婆知道后不仅没有埋怨,还安慰我,这更让我心里更不好受。本指望加盟奥美乐灯饰改善生活,结果上了当,希望大家看到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的这篇文章,不再上当。
奥美乐灯饰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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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未上传
- 付款凭证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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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共1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未上传
奥美乐灯饰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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