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思善网店服务加盟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达州思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2日,注册地址为达州市通川区大西街达欣苑B栋4-8,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善思,已于2016年10月27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达州思善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善思没有注册“思善”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达州思善贸易有限公司和“思善”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6年6月29日,达州思善有限贸易有限公司一位叫李正若(QQ:30988*9175[?])的客服通过阿里旺旺联系到我,忽悠我加盟思善网店服务。在她的不断诱惑之下,我于2016年7月1日将800元的代理费通过支付宝的方式转到对方的账号里,正式加盟了思善网店服务,还与他们签订了《达州思善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电子版)》。协议写到: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为甲方,我为乙方),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由于本协议为网络协议,网络签章、传真、扫描、打印均有效。

合同里明确写了在乙方加盟后,甲方应该提供的义务:免费提供网店装修设计和装修指导;免费提供优质的货源、商品销售等咨询服务等;免费开通网站会员及授权,并授权所有产品的销售权限;提供技术服务期间,保证店铺每月至少20个以上的订单,如果没有做到,乙方有权要求全额退还合作保证金。合同里也写了关于我的权利:淘宝网店拥有甲方网站所有商品的终身销售权;向甲方支付800元加盟保证金,且此款一次收费,在未违约的情况下可终身分销甲方所有商品,甲方保证无其他任何代理费用;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甲方的合作关系,在三个月内未上架甲方任何产品,视为本合同作废、合作取消,甲方有权不提供再次开通的服务;为甲方合作伙伴,将享受订单返现服务,完全支付加盟保证金后,销售一个订单返还8元,直至返还完800元合作押金为止。

当初就是这些诱人的条件促使了我加盟思善网店服务。当然合同里也有一些不利于我的条款,比如“甲方保证能够实现所有合同承诺内容,但是乙方也必须认真负责地经营店铺,如果经常不处理店铺的问题,或者由于不在线等其他不负责任的情况导而导致店铺经营状况不好,责任由乙方承担。”然而当时我并没有仔细研究合同里的细节,稀里糊涂地签了合同之后店铺一直生意冷清,说好一个月有20多个订单,但事实却寥寥无几,当初承诺过的服务他们也一点都没有做到。我本想联系公司,然而从7月26日开始,他们就像失踪了一样杳无音讯,电话根本打不通。终于在8月6日联系到了他们,但是他们就只是一味地让我自己去操作。

我渐渐意识到达州思善贸易有限公司并不是一个单纯加盟的正规公司,想要向他们协商解约,然而他们态度恶劣,不肯退钱,还称合同里已经写明了责任由我承担,可是合同里明明有提到“甲方需提醒乙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提交资料后即表示乙方接受以上条款。”还有,如果双方要协商解约,合同里也有明确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切按照淘宝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争执,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申请淘宝介入处理;情节严重可向公司所属司法机关提起上诉。”

白字黑字写在那里,现在他们却公然出尔反尔,不负责任,没有和我详尽解释合同里的内容,也没好好和我协商解约,只是一味将责任推诿给我。我曾在1688网站上投诉,但结果却不尽人意。现如今我还有加盟思善网店服务的合同样本和他们的聊天记录,却有苦不知去哪说。我从QQ上了解到了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希望贵平台能联合法律的力量,将达州思善贸易有限公司绳之以法!

思善网店服务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共1张
  • 付款凭证未通过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1张

思善网店服务收款账号公布

(公安税务法院人员,点击这里 发送单位公函 查看金额)

  • 支付:支付宝,账号:dzssmyz*@163.com[?],户名:达州思善贸易有限公司
  • 支付:支付宝,账号:xinchengwangluo*@163.com[?],姓名:赵文凯
  • 思善网店服务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四川市场监管 @四川税务 @四川网警巡查执法 @四川刑侦 @四川公安 @四川商务 @达州信访 @达州市场监管 @达州税务 @达州刑侦 @达州网警巡查执法 @平安达州 @达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达州商务 @通川刑警 @平安通川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四川电视台新闻现场 @四川卫视 @四川日报 @四川经济日报 @达州观察微博 @达州快播报 @达州晚报DZWB


  • @四川电视台新闻现场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四川市场监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四川网警巡查执法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四川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达州思善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大西街达欣苑B栋4-8
  • 座机号码:0818-2309882
  • 思善网店服务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黄宝银 女士 河南省周口市 手机号码:1513***531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谢智英 女士 上海市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1500***2096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金红 女士 江西省上饶市 手机号码:1837***762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岑小玲 女士 广东省佛山市 手机号码:1359***3597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陆晓栋 先生 江苏省无锡市 手机号码:1361***5963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