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瑞娜服饰不兑现服务真心要钱
投诉时间:2016-08-06 08:27 投诉发布:徐建春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0.3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倒闭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大竹县弘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10号底层18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蒋美龙,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箱包、针纺织品、百货、玩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皮革制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及互联网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专项审批的,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卡瑞娜”第1561340号第25类服装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厦门卡瑞娜服饰有限公司,而非大竹县弘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蒋美龙,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且截止2018年4月26日商标正在续展。3、通过商务部核查,大竹县弘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卡瑞娜”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6年4月6日,我通过四川省大竹县弘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服(QQ:9377*5459[?])了解到卡瑞娜服饰这个项目,客服承诺我半年内可达到400单的销量。4月8日我和大竹县弘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卡瑞娜服饰总代理合约,合作版本为总代理,但合同签名是直接打印上去的。
每年托管费6000元,合同上写明先交3000元,等半年后我的网店销售额达到400单时再把余款3000元补齐。于是,我依约向吴黎黎的支付宝账号上汇款3000元。可是到了6月30日时,我看到自己的网店没有任何销量,就问公司怎么回事,他们竟要求我必须先把余款3000元交上,才能为我的店铺提供服务。我问他们合同上不是写明销售达400单时再支付余款吗,但是卡瑞娜服饰竟然出尔反尔,不承认合同上的内容,总而言之一句话,必须先交齐余款,否则什么都不管。
现在卡瑞娜服饰既不退款也不为我提供服务,尽管3000元不是很多,但卡瑞娜服饰的这种做法是明显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我手里有合同文本和支付宝网上转账凭证,卡瑞娜服饰的合同授权人是蒋美龙(座机:0818-67*7891[?]),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替我维权。
卡瑞娜服饰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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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共1张
- 付款凭证共1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20张
卡瑞娜服饰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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