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驰缘格电子商务害我赔掉投资款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河南驰缘格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4号楼13层1301号,法定代表人:马静文,股东:马彩勤、马静文,已于2016年11月1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8年1月26日河南驰缘格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马静文,股东马彩勤、马静文没有注册“驰缘格”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河南驰缘格商贸有限公司和“驰缘格”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6年4月初的时候,我通过一个网友得知了河南驰缘格商贸有限公司,对方自称开网店已经两年了,生意很不错,基本能挣到自己的零花钱,还说只要我加盟也能赚钱。于是,我与河南驰缘格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付费1880元加盟了驰缘格电子商务。合同中写明成为会员后公司将提供5年的免费技术支持,并提供产品以及相应的技术指导,包括网店注册、装修、推广技巧、评信技巧、售后技巧等等。

加盟初期驰缘格电子商务指导老师(QQ:356*1433[?])的态度还不错,有问必应,产品销售出去后,也可产生了利润,虽然质量不是很好,但是毕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总体感觉还可以。虽然指导老师回答问题间隔的时间比较长,但也可以理解,可是大概半个月后,我登录产品样本网站却发现网站打不开了。公司的人(座机:0371-552*8929[?] QQ:8000*5833[?])称是在进行网站维护,所以暂时不能使用。我等一段时间,大概两个多星期,网站依旧如此,再问指导老师和客服就没人回应了,并且他俩的QQ已经变为离线状态。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将近2个月的时间,于是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上当受骗了。

之后我也在网上查过这家公司的相关资料,网上有一些说这家公司很正规,但更多的说这是骗局,他们已经被骗了很多钱。所以到现在我也不是很清楚,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情况。我问之前推荐自己加盟的朋友,她却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所以也不知道找什么部门投诉,在网上看到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就提交经历了,希望律师们帮我调查清楚事情的真像,不要让我之前的投资白白丢失了。

驰缘格电子商务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河南市场监管 @河南税务 @平安中原 @河南网警巡查执法 @河南经侦 @平安郑州 @郑州网警巡查执法 @郑州金水区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河南法治频道 @河南公共频道 @河南电视台 @河南卫视 @东方今报 @河南商报 @河南日报 @大河报 @郑州电视台郑州新闻 @郑州电视台 @郑州法治报道 @郑州日报 @郑州晚报 @郑州晚报财经新闻 @小税咨询


  • @平安中原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大河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东方今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郑州晚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平安郑州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河南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小税咨询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河南驰缘格商贸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4号楼13层1301号
  • 座机号码:0371-321709655258929
  • 驰缘格电子商务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毕倩茹 女士 山西省阳泉市 手机号码:1823***1312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同一项目的加盟投诉:
    驰缘格电子商务害我赔掉投资款 0.188万元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