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营销平台加盟恶意克扣我货款
投诉时间:2016-05-20 17:28 投诉发布:王茜 合同期限:2个月 涉案金额:0.304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福鼎市鼎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富民城工业小区B幢701号,法定代表人:郑希为,股东:廖燕燕、郑方国、郑希为,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发布广告;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办公用品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福鼎市鼎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郑希为,股东廖燕燕、郑方国、郑希为没有注册“鼎胜”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福鼎市鼎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鼎胜”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6年3月5日,我与福鼎市鼎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交了880元押金到公司的支付宝账户。合同注明了一系列对代理商的扶持政策,其内容包括:供货、发货、售后、推广、店铺装修以及报名活动等。4月9日,鼎胜营销平台客服郑圆圆(QQ:28814*7254[?])联系我,告知可以帮我报名一个活动,并在报名成功之后,让我提前打了300件商品库存货款共计10800元,到公司法人郑希为(手机:150592*8317[?])的支付宝账号里。4月12日,活动审核没有通过,我要求退还货款,鼎胜营销平台说退款申请有一个流程,需要一些时间。
一个星期后我再次追款,鼎胜营销平台借口称货款冻结在第三方平台,还需要一些时间。半个月后货款始终未能讨回,4月29日退款当天,对方又以技术费和服务费为理由,要扣取我百分之二十的货款。对于这样的不平等条约我表示不同意,因为合同规定鼎胜营销平台有义务和责任为我报名活动,并且客服也明确地说过,交完押金成为公司代理商,后期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福鼎市鼎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管许强(手机:183503*7137[?] QQ:28814*7250[?])态度强硬,坚称这是公司规定,不同意的话就不退款。如果同意,就签订退款合同,退还百分之八十。
为了先拿回这百分之八十的费用,我只能先同意。之后我又分别给公司主管和经理打电话,但他们都不愿意退还剩余款项。鉴于鼎胜营销平台违反协议内容,恶意克扣我百分之二十的货款2160元,我恳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曝光该项目,为我挽回损失。
鼎胜营销平台媒体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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