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优淘电商平台加盟就是一个大圈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焦作优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1028号B单元21层84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凯凯,已于2017年4月20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8年2月5日焦作优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凯凯没有注册“优淘”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焦作优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优淘”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我于2016年2月认识了一名网友,自称叫叶贝儿(QQ:4623*5912[?])。3月的一天,她过生日,作为男生不能小气,于是我提出送她礼物。但是被她拒绝了,她说自己经营了一家网店卖女装,想找一家卖男装的网店,做店铺链接,合作卖男女装,并且加盟费很低,开店就能回本。一开始我是拒绝的,但是为了满足她的生日愿望,最后还是同意了。

我加盟了优淘电商平台,做的1480元的套餐,做店铺链接的时候,客服(QQ:8618*1693[?])说我们套餐不合适,不能链接,再交1400元钱升级套餐才可以。这名网友也说不做链接,店铺开了也没用。就这样,在这俩人忽悠下我决定交这笔钱了。

我问客服能否刷卡,她说可以,但是财务已经下班,第二天再联系我。但是之后客服都没联系我,直到几天后客服才跟说做链接的活动已经结束了。与此同时,这个女网友又说她和焦作优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人熟悉,有特殊渠道,并且愿意垫付800元,我只要补交600元就可以。我让她把钱打给我,她却说已经交给优淘电商平台的客服,做好登记了。对方这样的反应让我感觉很不对,并且百度之后发现好多加盟开网店的负面消息,我不禁怀疑,并拒绝再交钱。

之后我用另一个QQ加这名网友,她自称甘肃天水人,而之前她说自己是山东济宁的!我发现自己上当,找她理论,可能是知道自己的谎言被揭穿,她开始骂人,最后还把我拉黑了。我找优淘的客服退款,她谎称公司一个月后给答复,实际上一个月还未到她就把我删除好友了。后来我找到很多同样遭遇的人,才知道焦作优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焦作淘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实是一伙儿的,因为客服发的收款说说里的收款公司就是这个公司!我们这些人组建了维权群,希望可以通过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的帮助要回钱。

优淘电商平台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共1张
  • 付款凭证未通过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共1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6张

优淘电商平台收款账号公布

(公安税务法院人员,点击这里 发送单位公函 查看金额)

  • 开户: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23793932*9571[?],户名:张凯凯
  • 优淘电商平台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河南市场监管 @河南税务 @平安中原 @河南网警巡查执法 @河南经侦 @文明焦作政府 @焦作工商 @平安焦作 @焦作网警巡查执法 @焦作刑警 @精彩山阳 @山阳工商分局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河南法治频道 @河南公共频道 @河南电视台 @河南卫视 @东方今报 @河南商报 @河南日报 @大河报 @焦作电视台说法时间 @焦作日报 @焦作日报社会新闻采访部 @焦作晚报微博


  • @平安中原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大河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东方今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河南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焦作优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1028号B单元21层84号
  • 座机号码:0391-388813838882233888233
  • 优淘电商平台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张建强 先生 山东省青岛市 手机号码:1339***9920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张锦华 先生 广东省广州市 手机号码:1341***3641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韩玉 先生 河南省安阳市 手机号码:1883***5521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米彦宇 先生 山西省晋中市 手机号码:1823***1542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余忠杰 先生 福建省宁德市 手机号码:1860***2207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陈建龙 先生 上海市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1376***7305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吕振涛 先生 上海市奉贤区 手机号码:1312***5962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王星 先生 江西省抚州市 手机号码:1507***4740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苏孝忠 先生 湖南省株洲市 手机号码:1587***2849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黄祥 先生 湖北省随州市 手机号码:1527***6500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王鹏凯 先生 辽宁省沈阳市 手机号码:1552***4799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