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龙湖人家中式快餐致我损失惨重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市口口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6号2-1幢3单元1-1,而非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6号莲花国际公馆11-2,法定代表人:谭萍,股东:谭琳、王桂英、谭萍,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管理;行李寄存;销售:箱包、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艺礼品、文体用品、文化办公用品、玩具。风险预警

我叫张文,是新疆库尔勒的一名商户。2015年10月,我租下一家门面想做快餐生意,经过仔细衡量对比,最终选择了重庆市口口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龙湖人家中式快餐。在交了门面考察费和路费后,公司指派了加盟经理赖竹颖(手机:159239*8707[?] QQ:44*4692[?] 微信:159239*8707[?])和设计师陈继文来到库尔勒进行为期两天的门面考察。

龙湖人家中式快餐加盟经理赖竹颖到我的门面考察后说:“这是优质地段,极适合做快餐店。”当时听她这么说,我非常安心地交了加盟费、保证金、服务费、设计费等,共8万元整,并签订了加盟合同。半个月后,龙湖人家中式快餐的设计图纸发来了,我开始装修、选购设备、招聘员工送往公司学习操作流程,没想到装修了一大半,楼上住户忽然集体反对我在此开设餐厅,并投诉到市环保局,致使项目中止。后来我咨询了才知道住宅楼下不允许开设餐厅,而此时我已投入了45万元!

经过无数次的协商、调解、谈判,楼上住户始终集体反对,坚决不同意楼下开设餐厅,于是项目被迫彻底终止。面对巨额损失,我欲哭无泪,开始跟公司协商退还8万元的加盟费。理由很简单,重庆市口口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号称拥有数年餐饮管理经验的企业,扶持多位加盟商成功开店,居然对住宅楼下不得经营餐厅这一项基本规定,都未给予任何提醒和反馈,导致龙湖人家中式快餐店都开不成。并且后来我还发现当初签订的合同有很多他们制定的格式条款,对我不利。联系龙湖人家中式快餐加盟经理赖竹颖,她一直推脱,后来说什么考虑我的情况,可“酌情退还3万元”,法人谭萍(手机:139083*3322[?])也不给个明确答复,把我又推到赖竹颖那边。

我支付了8万元加盟费,项目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终止,没有获得公司方面的任何服务。造成此般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司员工的不专业!所以我实在无法接受仅退3万元的解决方案,盼望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能为我挽回损失,要回全部加盟费!

龙湖人家中式快餐政府部门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重庆市政府网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税务 @平安重庆 @重庆刑侦总队 @重庆经侦在线 @平安渝北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重庆卫视 @重庆晚报全新改版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 @平安重庆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重庆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重庆市口口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6号2-1幢3单元1-1
  • 官网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6号莲花国际公馆11-2
  • 免费电话:400-735-7777
  • 座机号码:023-67903322819506668195088881996777
  • 传真号码:023-67903311
  • 重庆市口口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配送中心
  •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松石大道506号金秋家园6幢第2层附73、附74号
  • 龙湖人家中式快餐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张文 先生 新疆巴州 手机号码:1330***128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同一项目的加盟投诉:
    龙湖人家中式快餐致我损失惨重 53.4万元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