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联人力资源加盟暗藏问题
投诉时间:2016-03-09 10:04 投诉发布:温耀杰 合同期限:25个月 涉案金额:6.48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国人力资源联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陆运营主体为汇人聚德(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云景北里53号楼20层2001,而非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园景国际大厦B座7层,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徐胜利,经营范围为:求职、用人登记、用人推荐、介绍地区之间、单位之间的劳务输出与输入;介绍家政服务人员(职业介绍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3月19日);劳务派遣、家庭劳务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分批包装;租赁建筑机械设备;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礼仪服务;技术推广;产品设计;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技术培训。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汇人聚德(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0582038号第35类职业介绍所服务商标为“中人联”而非“中国人联”,且截止2018年5月22日商标处于驳回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中国人力资源联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汇人聚德(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中国人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5年2月,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中国人力资源联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陆运营主体汇人聚德(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张翠平(手机:188011*9270[?] QQ:13484*8511[?])。他向我介绍了加盟中国人联人力资源项目的优势:为保证加盟商的利益,全国每个县仅加盟一家“中国人联”分公司,总部给分公司办理开办人力资源公司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可全国安置工作,岗位涉及各行各业,保证安排求职者到国企就业,安置出国务工。分公司每介绍一名求职者给总部,总部返分公司每人每月三百元到五百元的费用,连续返费12个月(有张翠平发来的邮件资料为证)。求职者的社保可以在分公司当地代缴,每个分公司还有自己的独立网站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运营,公司计划五年内上市,我可以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加盟分公司后,总部会对分公司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根据分公司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启动百日扶持计划,保证三个月内回收成本,保证分公司年利润500000元以上。成立分公司需要一次性交给总部52800元市场保证金,完成任务每个月返还,两年内返清。随后他给我发了邮件资料。
经过查询他们的宣传信息,我感觉这个项目还不错,于是在2015年4月30日往公司法人的账号上汇了1000元作为市场预定金。5月4日到总部签订市场预定协议书后,于5月19日把剩余的51800元汇入法人代表徐胜利的账户,加盟了汇人聚德(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为其分公司。5月4日我们正式签订中国人联人力资源协议书,合作区域为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2015年6月10日赴总部培训两天,同时签订合作协议书。接着我开始准备分公司营业的一切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我发现实际情况跟对方当初承诺的完全不一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当初我是看到中国人联人力资源的招商加盟信息才决定加盟的,但是签订协议后,总部协助办理的营业执照却是汇人聚德(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永年分公司,而不是他们宣传的中国人力资源联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永年分公司,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只是咨询类的,分公司自身根本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更别提协助我办理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了。且他们根本没有派遣出国务工的资格,仅仅是拿了别处收集来的出国岗位信息给我们,还口口声声说有出国岗位与分公司共享!
二、无论是中国人力资源联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还是汇人聚德(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均未进行商业特别备案,不具备进行招商加盟的资格。有规定所有从事加盟的企业都必须在商务部备案,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后才能从事特许加盟的经营活动,否则,企业的加盟经营活动是违法的。
三、法人签名存在顶替签名行为。该公司分公司注册部赵正到我县协助办理营业执照时,当着我的面签了徐胜利的名字,公章也不是原章,还顺走了我200元的住宿押金。
四、中国人联人力资源广告宣称保证分公司在经营三个月内收回成本,保证年利润50万元以上纯属宣传不符,根本没有一个加盟商获得以上利润!
五、公司根本无法对求职者进行全国分配,大部分岗位仅限在北京,且虚设根本不存在的岗位信息让我在当地招聘,对我造成了极大的广告投入浪费。提供的岗位信息也特别单一,大多是保安、客服之类的低端岗位,而提供的国企高端岗位,动辄收费几万甚至十几万,根本没有人应聘,因此我也无法完成协议中规定的招工任务。更重要的是求职者根本无法实现在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保!
六、其承诺的返费情况与实际相差甚远、提供的线上网络招聘网站端口没有任何招聘内容,在百度上也很难搜到、宣称的五年之内上市,吸纳我为原始股东,到现在一点影子都没看到!
综上所述,我认为汇人聚德(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其歪曲事实的行为对我造成了极大损失,对方故意设置无法完成的任务,让加盟商根本不能完成。因此,我要求与中国人联人力资源签订的经营权代理协议书无效,并返市场保证金52800元整,且赔偿房租、装修、办公设备购置、广告宣传和精神损害等费用,希望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可以帮我维权。
中国人联人力资源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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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共13张
- 付款凭证共1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共7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共4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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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联人力资源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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