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天龙国际网商联盟用我的名字劝说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滨河路25号2层2027,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夏恒,经营范围为: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服装、服饰、鞋帽、日用品、工艺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4年7月23日申请注册“天龙国际”第14864368号第42类服务器托管服务商标,但截止2015年6月30日商标处于驳回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天龙国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我是江苏徐州人,内退在家。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网上看到了天龙国际网商联盟的广告:1台电脑、1根网线,会打字能上网,在家24小时全方位挣钱!出于好奇,我在留言栏里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接下来,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部的张晨(座机:010-689*9052[?] 689*9082[?] QQ:28535*9284[?])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想开网店,还说他们在一个地区只招一位加盟商,帮我查看之后我们当地正好还没有人做,建议我加盟做一级代理,如果其他人再想做就必须交钱从我这里批发。我开始并不相信:“徐州这么大的地方怎么会没有人加盟,再说哪有那么好的事,难道天上还能掉馅饼不成?”他说:“就是天上掉馅饼,还让你碰到了。”

接下来几天,张晨用远程视频给我看了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市股票(代码:205375)、CCTV-7广告、明星代言、公司工作环境以及他我的面貌。看到这些我信以为真,渐渐开始心动了。但是问了加盟费之后我觉得贵,所以又犹豫了。他说:“加盟保证让你赚钱,每天只要抽出2-3小时管理一下后台订单就行,每月都有收入,其他事情都交由公司来做。公司和几千家厂商建立了合作,几万件商品都有一手货源,保证商品质量,假一赔十。我们还有自己的物流公司,你也看到公司的各种证件了,加盟后还能认购内部股票,成为公司股东!”

我信以为真,就试着签了一个单一商城,先后通过支付宝付了8800元“技术服务费”。5月21日我和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天龙国际商城合作协议书,合作版本为化妆品商城,但合同签名是直接打印上去的。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寄来10000元的代金券和11张海报,我花了40元的邮费。然而加盟后10天过去了,商城根本无人问津,于是我联系张晨。他说,“刚开始都是这样的,你要去做宣传,今年6月10日是公司的成立日,只要升级商城就会有很大的优惠活动,能另外再送40000元代金券,还能去你们当地做直销,很快就可以帮你挽回前期损失,只需几个月就能回本。”听信了他的话,我糊里糊涂地让他通过远程协助的方式,在支付宝转走了20050元(账号:tianlongguoji8*@126.com[?] 户名: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多交的50元是代金券的邮费,但40000元的代金券至今没有寄给我。接着,一个姓姜的培训老师(QQ:28513*9318[?])联系上我,发了后台和推广资料,却没有告诉我应该从哪里学起。我自己在商城购物,注册了好几张代金券,却总是出现格式错误或已过期的提示,也提交不了订单,培训老师让我换个浏览器,但问题还是解决不了。我每天花几个小时发宣传单推广商城,但是依旧没有人来购物。张晨也已经半个多月联系不上了,培训老师竟然对我说:“商城要自己维护,张晨没有义务帮你处理问题。”

我又换了个号码打过去,张晨终于接电话了,他说自己出差了,去加盟商当地搞直销,不是故意不接我的电话,还答应年底就来我这里做宣传,顺便把我的代金券也带过来。他还给我申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我收到之后一看,是一台标签模糊的杂牌电脑。

期间有朋友来买鞋,我答应给予优惠,可是到后台调价却怎么也调不了,朋友看中的鞋子明明是蓝白相间,实际却是黑色的,相差非常大。我觉得不太对劲,就仔细看了一遍合同,第三条第4款写着:甲方将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具有保密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透露其信息。我又到中诉网查了一下,查到不少关于天龙国际网商联盟的投诉,还发现天龙国际网商联盟竟然用我的名字作为支付宝账户,忽悠其他加盟商交钱受骗!我在QQ上告诉张晨不要再骗人了,他却说是我陷害他们,还说不认识李云芝!

我加盟天龙国际网商联盟快三个月了,却只有一笔外单,其余都是我自己和朋友购买的。现在张晨还在忽悠我继续交10000元,威胁不交就不来我们当地做宣传,还说28800元都交了,不差这10000元。我很着急,所以找到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希望社会上的热心人士关注我的遭遇,让这家公司偿还加盟费共计28800元!

天龙国际网商联盟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共6张
  • 付款凭证未通过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共1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未上传

天龙国际网商联盟收款账号公布

(公安税务法院人员,点击这里 发送单位公函 查看金额)

  • 开户:中国建设银行,账号:110010858000530*3071[?],户名: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支付:支付宝,账号:tianlongguoji8*@126.com[?],户名: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中国建设银行,账号:62170000100341*8715[?],户名:夏恒
  • 开户: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00184822*3874[?],户名:徐阳
  • 天龙国际网商联盟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北京政法 @北京12345 @北京市场监管 @北京税务 @平安北京 @首都网警 @北京市商务局 @西城工商 @西城警讯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法治进行时 @北京电视台 @北京卫视 @BTVi生活 @北京日报 @北京晚报热线 @人民日报数字传播 @新京报 @北京头条 @长安街知事 @北京晚报


  • @北京市场监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北京12345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北京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中国市场监管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北京头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天龙国际网商联盟联盟管理总部
  • 宏远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滨河路25号2层2027
  • 免费电话:4000-456-610
  • 座机号码:010-578133105941746659472450594724526897905268979082
  • 传真号码:010-57813333
  • 天龙国际网商联盟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李云芝 女士 江苏省徐州市 手机号码:1381***9686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油运华 先生 陕西省汉中市 手机号码:1531***8189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龙杨妹 女士 广东省汕头市 手机号码:1882***9561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陈兴荣 先生 云南省昭通市 手机号码:1509***816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林聪明 先生 福建省漳州市 手机号码:1505***824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徐文泉 先生 安徽省宿州市 手机号码:1539***516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