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王煎饼加盟条款对我很不利
投诉时间:2015-06-11 09:02 投诉发布:张伟鹏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8.18万元 门店状态:尚未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味香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9号楼3009室,而非北京市大兴区CDD创意港嘉悦广场4号楼1008-1011室,法定代表人:王春生,股东:陈建兵、王春生,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礼仪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厨房设备、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具用品、日用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北京味香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4547995号第43类流动餐饮供应服务商标为“煎并天下”而非“煎饼王”,且截止2015年6月9日商标仍在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味香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煎饼王”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5年4月17日,我在中国加盟网看到煎饼王煎饼的宣传,初步了解我电话咨询了该项目。公司运营总监赵永刚(手机:180100*0802[?])多次约我去公司考察。4月22日,我到达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9号楼西国贸大厦3009室,共有4个人接待了我,主要的接待人是招商经理谭菲(手机:153013*3422[?])。他们对我很热情,对我说加盟后公司会培训绝密技术,包教包会。后期能免费提供新技术还送全套设备,全方位扶持开业,让我开店无忧。
之后他们带我试吃了煎饼王煎饼,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就交了加盟费28800元。4月24日我们正式签订煎饼王煎饼协议书,合作区域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店型级别为商业店铺。然而参加培训之后,情况就完全变了,他们所称的绝密技术,竟然只有一两种产品。他们说让我先做这些基础的,等后期再增加产品,还可以规避风险。我将信将疑地回来,准备煎饼王煎饼店面。结果选好店址后,煎饼王煎饼却通知我,说这里离公司太远,如需指导老师上门,要由我承担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无奈之下我只好参照装修方案自己做。
5月11日德邦物流发来设备和货物,这时我才发现,设备除了两台煎饼机外,只有一些价值几元几十元的配件,并且价格比市场上还高。我立即停止了装修解除了店铺合同,同时向北京味香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但是他们回复说不可能。我这才发现加盟费在合同里被写成了技术培训费,而且合同条款都是对我很不利的。现在我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在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投诉他们,希望有共同遭遇的同胞一起讨回血汗钱。
煎饼王煎饼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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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共8张
- 付款凭证共1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共10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共2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未上传
煎饼王煎饼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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