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马轩卷饼王加盟对我置之不理
投诉时间:2015-06-11 12:25 投诉发布:闫立宇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68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倒闭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78创业商机网比对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花马轩餐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71号综合楼A幢805室,而非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71号美的阳光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王东旭,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及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设计;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合肥花马轩餐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1595836号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服务商标为“花马轩小吃”而非“花马轩”。3、通过商务部核查,合肥花马轩餐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花马轩”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我收到创业商机网“寻找中国餐饮好项目暨‘双创’大讲坛”的邀请函,宣传称该活动有上百种特色小吃加盟项目。会议于2014年6月17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安徽省人大政协会议厅举办,要求参会人员于6月16日到达合肥。我和老公坐上火车一起去了,发现只有十几家餐饮公司。
接待我们的人叫安俊东,由于6月17日一整天我们都在听课,所以18日下午他才安排我们到公司参观。安俊东向我们推荐了花马轩卷饼王,说他们公司运营好,加盟费也比其他几家便宜。我们感觉花马轩卷饼王的宣传还不错,便在安俊东和合肥花马轩餐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吴其兵(手机:138658*9325[?])的带领下,去了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71号美弟阳光大厦A座805室参观。当时有3个加盟商一起去的,他们却把我们分开安排车送去公司,让我们各自待在房间里品尝产品。之后安俊东和吴其兵轮番上阵给我们上课,讲他们的产品好、有各种优惠、小投资高回报、店铺开一家成功一家。还说现场签订合同就免管理费2000元、免押金5000元,当天不签就没有优惠了。于是我晕乎乎地交了3000元定金。当时我们说好先回去找合适的店面,再来签合同并交齐后面的余款。18日晚上我和老公坐火车回到新乡,开始找店面。
8月11日我到合肥花马轩餐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在没有仔细看清楚条款的情况下就交了剩余的加盟费16800元。当天还有别的加盟者在学习,但是他们故意错开时间,不让我和其他的加盟者见面。12日上午我学习了怎么在扒炉上烙手抓饼和葱油饼,下午学习如何和面。13日学习卤肉和饼的做法,其实也就是看王加栋老师(手机:182563*6939[?])做一遍而已。学习前他们只发了一张流程资料,所有东西都是王加栋在做,做好后也没有让我尝一下。而且王加栋用的都是他们现成的饼。后来我才知道,其实花马轩卷饼王根本没有自己的产品,全部是从别的地方进来的。14日陈世斌(手机:187221*1632[?])带我学习了茶饮的做法。
15日晚上我坐火车回了新乡,回来后我开始装修店面、从公司订货、购买所需物品、在家做饼试吃。这个时候问题出现了,花马轩卷饼王发来的材料,价格比市面上的要贵,还有一些竟然是过期的,运费100多元也要我自己承担。在实际操作中,我用他们的方法做出来的饼,根本就不是试吃时的味道。我的店于8月16日试营业,开了店以后花马轩卷饼王就没有管过我,打电话找他们也没有安排老师下店指导。现在陈经理的电话一直停机,我的店开一天赔一天。花马轩卷饼王加盟费19800元、进货款1989元、开店装修费10000余元、购买物品及店面转让费20000余元,如今连本都收不回来,店面也已经关门了。在此恳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能够为我挽回损失!
花马轩卷饼王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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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未上传
- 付款凭证未上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共26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未上传
花马轩卷饼王收款账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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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马轩卷饼王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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