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要倒贴电费
投诉时间:2024-10-05 15:33 投诉发布:李超颖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5.27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福建御康堂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3年社保员工0人,当前经营异常,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江路8号万达广场A1写字楼1梯1806单元,法定代表人:李钢山,股东:李钢山、李培星,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办公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外卖递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网络技术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24年10月5日福建御康堂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钢山,股东李钢山、李培星没有注册“十里清欢”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福建御康堂贸易有限公司和“十里清欢”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24年上半年,我在抖音看到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就留言想进一步了解。之后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客服要了我的电话并加了微信,说除了前期36800元套餐费外,后期再没有其他费用,并且补贴6个月房租,还保证开店后不算线上运营,一个月至少收入五六千元,而且美团外卖和饿了么等免费上线和运营。
5月10日我向福建御康堂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开户:中国工商银行 账号:14020211096001*4073[?] 户名:福建御康堂贸易有限公司)交了3000元订金。5月11日我们正式签订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合作合同,合作区域为重庆市南岸区,当天向公司银行账号交了11720元。
5月15日物流送来两大箱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商品。5月25日我向公司银行账号交了22080元。不料5月27日开通收银系统时,督导吴修远(手机:132255*2867[?] 微信:gd*1127[?])又要我交5800元费用。我说当初客服承诺交了套餐费,就再没有其他费用了的。吴修远于是各种说法。想着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没办法我只好交费了。
本以为再没有费用,结果6月4日上线运营时,又要我交900元平台费,而且美团外卖还上不了,说是最近查得很严。好不容易上了拼多多和饿了么,却要自己操作。自己操作也就罢了,还得自己刷单。结果开店后经营状况很差,每个月连房租都不够,还要倒贴电费。之前承诺的6个月房租补贴也一直不兑现,我找售后谢经理(手机:135994*9510[?] 微信:est9*8-uh[?])和客服热线,他们以财务审核为由拒绝了。
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各种承诺,交钱后连赠品都是按最高价进行计算。他们每次都说会反馈,然后就没下文了,现在对我更是爱理不睬,连电话都不再接听了,种种行为实在让人气愤。我要求公司回收机器,并退还收去的套餐费,恳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协助维权。
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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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共6张
- 付款凭证未通过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通过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13张
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收款账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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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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