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佳大鸡排多次拖延不退还押金
投诉时间:2023-03-02 14:45 投诉发布:陈金刚 合同期限:6年 涉案金额:26.2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倒闭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13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而非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98号坤阳国际大厦1401室,法定代表人:崔雄,股东:陈志永、柯叶君、崔雄,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建筑装潢工程及设计,会展服务,餐饮设备、日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3年9月24日申请注册“第1佳”第13282958号第43类餐馆服务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14日商标处于驳回状态。风险预警
2016年的时候,我偶然看到第1佳大鸡排加盟广告,就跟弟弟陈炎来到重庆分公司考察。业务员王子瑞接待了我们,讲述了第1佳大鸡排加盟政策后,就要求我们交押金,说这个押金可以退。分公司当时的负责人叫徐罗,我交了3.5万加盟费和1万押金,加上其他一些杂费,共计5万多。
2月24日我们正式签订第1佳大鸡排特许经营合同,合作区域为重庆市,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每年收取0.6万管理费。之后,我的第1佳大鸡排店在重庆市云阳县云江大道1077号开业,装修加货物加其他设备花了25万左右。这三年受疫情影响,店里的生意越来越难做,我依然支撑着一直正常营业。
2022年9月27日,我准备再次定货时,总公司却要求解除加盟关系,让我写解除协议退押金。办理退押金的员工叫沈杰(座机:021-642*2167[?] 手机:189647*0499[?]),在微信上说我欠总公司管理费,要扣除5000元只退还5000元,我当时也同意了。之后,沈杰发来第1佳大鸡排店解除合同流程。因为我在重庆,总公司在上海,就按照他的提示办了外地退定金流程,把加盟合同、身份证及银行卡都提供了过去。
当时解除合同写明15天内退还押金,结果直到今年3月份,我仍没收到第1佳大鸡排押金。这期间里我问过很多次,对方一直回复还在走流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只好来到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希望尽快要回押金。
第1佳大鸡排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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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未通过
- 付款凭证未通过
- 授权牌匾未通过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共1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8张
第1佳大鸡排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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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温鹿保字第8号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温鹿保字第9号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温鹿保字第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