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加盟没收益
投诉时间:2020-04-12 22:21 投诉发布:杨发春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4.79万元
门店状态:尚未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运营单位广州布朗熊可妮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8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北路坤和街1号211A14号,法定代表人:刘伟亮,股东:刘伟亮、姚德勇,经营范围为:市场调研服务;商标代理等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教育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服务;餐饮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展台设计服务;食品经营管理;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投诉人合同签订单位四川臻味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4日,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绵街1666号1栋1单元12层1201-1210号,法定代表人:王大华,股东:王大华、熊涛,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食品加工技术推广;企业营销策划;销售:预包装食品(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布朗熊与可妮兔”第2073976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南京海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广州布朗熊可妮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刘伟亮,股东刘伟亮、姚德勇,也非四川臻味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王大华,股东王大华、熊涛,也没有查到三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布朗熊可妮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臻味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布朗熊与可妮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9年12月9日我在抖音上看到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加盟信息,就在四川臻味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留了联系方式。当天,招商部经理蒋雪(手机:139242*0104[?] 微信:lxx*7994[?])通过电话联系到我,说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正在招商且价格很优惠,12月12日前签约在原价上优惠20000元,同时报销来公司考察的车旅费,之后提供免费选址服务。
12月11日,我和男朋友郭玉威及妹妹杨春仙从芒市乘坐川航3U8560到成都,公司司机张师傅(手机:181082*1733[?])到机场接我们到他们合作的酒店入住。12日上午10点我们来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绵街1666号1栋1单元12层考察。商务部经理张浩(手机:166203*8331[?] 微信:wxid-7z534jlto*3s22[?])接待了我们,着重介绍了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中午12点左右,我们提出要去他们奶茶店看看,然后再考虑签约事宜。张浩经理不同意我们去参观,说其他人开的店不代表我们开的店,地理位置和人数都不一样。我说我们要出去商量,他让我们就在办公室商量。
当时我们拿不定主意。张浩知道我们的经济状况后,给了5折的优惠,所以我就决定签约。下午16点39分我向他们公司商户收款码打入第一笔款30000元,16点40分打入第二笔款9900元,共计39900元。12月12日我们正式签订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协议书,合作区域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我还和张浩经理约定年后他们上班就过来帮忙选址。
12月12日下午交钱之后,我说不是给报全部路费的吗?张浩回复说这次加上下次来学习的费用只给报2000元。而他们选址老师和带店老师所有的费用都要我承担,粗略算了一下需要10000元左右。这些在签合同前都没有告知我。我们返回瑞丽,12月18日看合同时,其中3.1和3.2明确说签订合同7天内甲方要向乙方提供核心资料和理论培训,可是公司没有给我提供任何东西,12月18日下午18点56分我还主动和张浩说起这事,他回复说已经打过申请报告了,批复下来盖上公章发给我。至今我也没有收到该协议。
2020年疫情原因,公司没有给我提供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任何服务。1月31日我主动找张浩协商解除合同,他回复现在疫情不能复工,等复工时通知我,后来他们复工了,也没有通知我。无可奈何之下,有朋友告诉我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是加盟维权专业网站,请求贵网帮我挽回在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的损失。
对于投诉众多且拒不解决的涉嫌合同诈骗项目,广大投诉人发布投诉的同时可联合不少于10个投诉人,携带身份证、订立合同、转账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统计好每个投诉人的被骗钱数,整理好涉嫌合同诈骗的事实与经过,一起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办公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333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30-18:00,联系电话:020-83112690。联合报案协助请拉到页面底部添加在线客服为好友。
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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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共7张
- 付款凭证共1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共4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25张
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收款账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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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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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投诉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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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发春 女士 云南德宏州 手机号码:1831***100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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