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舞林大会舞蹈教育让我损失血汗钱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上海鸿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截止2023年官司案件11起,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25号101室西侧,法定代表人:方俊,股东:方继炎、方俊,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投资管理与咨询,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自有媒体的发布,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舞林大会”第5474530号第41类培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上海新星文化舞蹈艺术中心,而非上海鸿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方俊,股东方继炎、方俊,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风险预警

2018年7月16日,我从百度了解到上海鸿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月27日正式签订舞林大会舞蹈教育加盟合同。当时很明确地说我们是跨行,什么都不懂,招商部施老师(手机:189186*3973[?] 微信:189186*3973[?])和方俊老师说,加入舞林大会舞蹈教育从免费选址、推荐老师至后期开业到店指导这些服务都会有。我想舞林大会是一个品牌,还有这么多扶持应该值得相信,便在9月27日签了合同交了5万元(刷卡:POS机 终端:24461005 编号:1023100829*0066[?] 商户:新星文化斜土东路店),之后10月3日又交了11万元(开户: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西藏南路支行 账号:62220210010069*5396[?] 户名:方俊)。

没想到签完合同付完钱后,我在10月份要求选址,一直没有人理我。直到11月份,才有个叫菲菲的微信跟我联系,说周六苏总有空,可以自驾帮忙选址,前提是必须付住宿费、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共0.27万元。我问不是免费的吗?他们说这是苏总个人时间,不行就继续等,等苏总有时间再去。没办法,我只好同意付费。周六苏总来义盛走了一圈,告诉我今天看不好等下次再看,然后就回上海了。之后我看好一些地方让苏总参考,他一直没有回信息。12月4日,联系了招商部施老师,才知道苏总已经离职。我想问一问,短短几天时间,一个公司大小事务都由他决定的老总,离职时底下的人竟没有一个知道的?

当我跟施老师说明情况后,公司有两位老师打我电话问收费的事,跟我说这是苏总个人行为,跟总部无关。然后总部在群里发了一份通知,说苏承毅已离职,各单位有任何损失后果自负。12月5日,我找舞林大会舞蹈教育招商部要求退款,因为原先说的服务现在什么都没有,找客服几天都没有反映,而我们往后的投入也会更大。舞林大会舞蹈教育招商部说放心吧。之后就有个唐老师没怎么搭理我,直到我自己选址和装修结束,前后共花了80多万元,什么服务都没有。加盟舞林大会舞蹈教育,让我损失了血汗钱,恳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帮我挽回损失。

舞林大会舞蹈教育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共12张
  • 付款凭证共2张
  • 授权牌匾未通过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7张

舞林大会舞蹈教育收款账号公布

(公安税务法院人员,点击这里 发送单位公函 查看金额)

  • 开户:上海银行,账号:316162030023*7899[?],户名:上海鸿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220210010069*5396[?],户名:方俊
  • 刷卡:POS机,编号:1023100829*0066[?],商户:新星文化斜土东路店
  • 舞林大会舞蹈教育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上海市场监管 @上海税务 @上海经侦ECID @警民直通车-上海 @上海商务 @黄浦市场监管 @警民直通车-黄浦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东方卫视番茄台 @新民晚报新民网 @解放日报 @新闻晨报 @上海商报 @上海日报-SHINE


  • @东方卫视番茄台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警民直通车-上海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上海市场监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上海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上海鸿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25号101室西侧
  • 合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211号艺海剧院1号楼4楼
  • 座机号码:021-5307270862530023
  • 舞林大会舞蹈教育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李燕 女士 浙江省杭州市 手机号码:1386***550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邓晓清 女士 四川省南充市 手机号码:1811***6851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李喜荃 女士 安徽省亳州市 手机号码:1773***6903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刘颂颂 女士 浙江省嘉兴市 手机号码:1585***5004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黄梅 女士 安徽省六安市 手机号码:1878***5759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朱海东 先生 江苏省南通市 手机号码:1334***4114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周燕 女士 四川省成都市 手机号码:1369***7289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史娅君 女士 安徽省亳州市 手机号码:1890***2860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