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狸家奶茶加盟之后未兑现承诺
投诉时间:2019-03-19 17:57 投诉发布:赵彦明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2.9598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狸狸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30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一层S1131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汪建平,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企业营销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食用农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及辅料、陶瓷及玻璃器皿、玩具的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狸狸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27484109号第30类茶饮料商品商标为“狸狸茶”而非“狸狸家”。3、通过商务部核查,狸狸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狸狸家”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8年3月15日,我在狸狸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官网上偶尔看到狸狸家奶茶的招商广告,招商经理说投资2万元到6万元,年收入即可达几十万。
我被广告上所说的利润所吸引,就于4月11日来到上海台尚创业园的公司考察。4月13日我们在上海市闵行区正式签订狸狸家奶茶服务合同书,合作区域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加盟费12万元,保证金1万元,管理费0.5万元/年,合同期限为1年,自2018年4月13日起至2019年4月13日止。同时协议还约定,加盟店经营所需原材料必须全部从公司采购,且在运营服务中,如果我引入第三方服务或供货,自行修改制作配方需告知公司,否则公司要求我支付本合同2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终止合同。上述协议签订后,我在当天向公司支付了12万元加盟费、1万元保证金,5月29日支付8.1万元,6月21日支付0.1498万元狸狸家奶茶材料采购款。
6月19日,我的狸狸家奶茶加盟店开业。在这之前,公司尽管提供了选址、带店指导等服务,但服务人员的来回机票、食宿、工费等费用都是由我承担的。店铺开业后,公司承诺的央视直播、明星代言、网络平台推广、各大城市的地铁站、公交站的广告投放未能实现,且开业后营业收入不到公司承诺的十分之一。现在,我的加盟店铺濒临倒闭。
另外,据我了解,公司并没有狸狸家奶茶的注册商标,也没有两个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更未向商务部门进行特许经营备案。因此,公司开展的狸狸家奶茶招商加盟业务严重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的有关规定,严重侵害包括投诉人在内的广大加盟商的权利。为维护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和广大创业加盟商的合法权益,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帮助我。
狸狸家奶茶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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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共8张
- 付款凭证未通过
- 授权牌匾共1张
- 宣传材料共2张
- 考察费用共6张
- 开店费用共8张
- 配送清单共6张
- 货品照片共1张
- 总部照片未通过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1张
狸狸家奶茶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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