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排有道鸡排高价物料难以合作
投诉时间:2018-10-30 13:09 投诉发布:张嘉盛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23.7万元 门店状态:尚未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排排有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5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笤帚湾45号7幢101室-3,而非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600号大象国际A-26F,法定代表人:应可仁,股东:应可仁、汪有文、张龙,经营范围为:服务:餐饮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食品加工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厨房设备及用品;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杭州排排有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已受让“排排有道”第12656480号第43类餐馆服务商标,但杭州排排有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排排有道”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8年4月,我通过比目加盟APP了解到排排有道鸡排项目,后来他们的招商员傅先生(手机:153554*7021[?])说6月16日有加盟优惠促销,邀请我过去考察。所以,6月15日当天我来到浙江宝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考察,地址在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600号大象国际A座26层。
当天接待我的项目经理张龙(微信:chaxianshe*g168[?])说排排有道鸡排毛利率高达65%-70%,公司每年1、7两个月更新产品,并且帮忙选店址,开店成本只需8万元左右即可。我在当天将5.58万元交给他们,并签了排排有道鸡排单店合作协议,合同所盖公章为杭州排排有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排排有道鸡排招商书写的加盟费3.98万元,品牌管理费0.6万元,但合同却写着合作服务费4.58万元,另保证金限制三年后才能以货补形式归还。签订合同之后,项目经理张龙才拿出物料报价表给我看,我才发现他们的设备是市场的2倍,而且必须从公司购买设备能经营。他和我说毛利在65%-70%左右,签了合同之后却说这是成本毛利,我还要购买他们的物料。他们的物料也是翻倍的,粗算一下毛利约55-60%,还不算我的运营成本、租金和管理费等。
在选排排有道鸡排店面时,他们并没提供具有优势的地址,而且签了合同后才给我店铺的装修条件,装修条件是没办法达到的,要求门店要达到50千瓦(KW),基本上没有底商能达到这个条件,只有商场可以,如果租商场,根本没办法承受店铺运营的成本。算起来,没有18万元是做不了的。还有,之前他们说的加盟优惠没有兑现,就是为了让我去考察。我希望可以在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这个平台的帮助下讨个说法。
排排有道鸡排政府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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