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斯电动车两份合同条款不一
投诉时间:2018-10-02 13:26 投诉发布:陈鑫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0.2145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湖南同舟法拉斯车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2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丁家村0814240栋101室,而非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芙蓉北大道,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唐运新,经营范围为:电动车、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研发;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新能源汽车的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制造;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电动车维修;电动车零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法拉斯”第14794650号第12类电动自行车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周卫文,而非湖南同舟法拉斯车业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唐运新,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且截止2018年9月7日商标正在转让之中。3、通过商务部核查,湖南同舟法拉斯车业有限公司和“法拉斯”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8年7月18日,我在网上搜索到湖南同舟法拉斯电动车项目,与他们公司的招商人员联系后,7月26日前往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丁家村,考察湖南同舟法拉斯车业有限公司。到了之后,他们把我领到法拉斯电动车业务经理曹斌(手机:133195*3471[?])办公室处进行洽谈。曹经理开始承诺给加盟商价格表上的价格,是车辆车身加电池一起的价格,首批货物的物流运费由公司负责承担,后面进货的货物物流费用才由加盟商自己承担,并且法拉斯电动车不收取任何加盟费和押金,交纳10万元货款给12万元货物并取得县级代理的资格,前期免费派人上门指导开业宣传。他还说如果找门面的话,只需租个毛坯房就行,由公司来负责装修。
我相信了他的话,当场交了2万元定金给他们。7月2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芙蓉北路正式签订法拉斯电动车合同,合作区域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回到家后,我又于8月19日向公司打款8万元。8月26日,我通过无锡旭航物流收到公司发来的货物,他们原来承诺由公司直接派车装车过来,第一批的物流费用由公司承担,但是收货的前天晚上,物流公司打电话要我支付0.8510万元运费。于是我联系他们,他们叫我先垫付,然后给我报销,等付完物流费,他们又改口要等后期进货才按比例补贴。这批法拉斯电动车共有37辆电动车,质量不太好。我找他们沟通,说明这批货与订单不符,业务经理盛浩(手机:133195*9430[?])说第一批货是按我交给公司的订单配送30%,剩余的由他们来配送,而且一直说第一批货就是免费铺送给我的。
我叫他发合同给我看,上面写的是“首批货物按出厂价配送”,但是给我签的那份合同上面写的却是“首批货物按市值价”,两种价格相差三倍之多。他们当初承诺价格表上的价格是车身与电瓶的价格,发给我的电子版价格表也并未注明不包含电池,但我实际签的合同上面有一行小字注明不包含电池。后来我多次找他们协商,他们一直是以工作很忙为由不正面回答问题,白天打电话说工作很忙要我晚上再联系,晚上联系又说要下班了等明天上班再说,天天找原因推我。今天来到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发表投诉,就是希望在贵网站的帮助下讨回损失。
法拉斯电动车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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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斯电动车政府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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