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宇阳光太阳能拒绝发货劝说了我
投诉时间:2017-12-10 07:08 投诉发布:廖明雨 涉案金额:6.58万元 门店状态:尚未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江西玖洋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4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振兴大道1025号银海蓝天住宅区1栋五单元1002室,而非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一路455号,法定代表人:王建国,股东:吴清江、王建国,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商务信息咨询;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水暖器材、建材、光伏设备销售;广告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江西玖洋实业有限公司虽于2017年6月29日申请注册“晶宇阳光”第24883234号第9类发电用太阳能电池板商品商标,但截止2017年12月11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江西玖洋实业有限公司和“晶宇阳光”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我叫廖明雨,湖北省南漳县人,2017年9月在网上看到晶宇阳光太阳能项目的招商广告,经过联系,我了解到该公司名称叫江西玖洋实业有限公司。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该公司正常营业。
经过与晶宇阳光太阳能项目客服(手机:181728*4947[?] 微信:181728*4947[?])的联系,我于10月31日来到该公司考察,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一路455号。到了地点,碰到一个和我一样来考察的人,我们谈好合作条件,我交23800元钱,由江西玖洋实业有限公司按照4.1元每千瓦的价格发送光伏发电系统样板,同时取得产品代理资格,共同开发光伏发电市场,该公司承诺不要加盟费,交23800元就发货23800元钱货的样板。10月31日我们正式签订晶宇阳光太阳能合同,合作区域为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当时我没有细看合同书就交钱了,拿到的是一张江西玖洋实业有限公司开的收据。
晶宇阳光太阳能项目那边和我签订合同的人叫我回去等着收货,我就回湖北老家等。因为我们讲好6天时间发货,到11月6日还没有发货,我就催促晶宇阳光太阳能那边发货。对方告知我不发货了,我的23800元钱是合作权益金,发货要另外交钱。现在这家公司既不发货也不退钱还叫我去起诉。
我的晶宇阳光太阳能项目合同注明23800元钱是样板钱,因为对方合同书没有注明,现在客服说合同书的一致性有问题,并且合同书注明任何条件都不退钱。我一个外地人求告无门,希望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能帮我想想办法。
晶宇阳光太阳能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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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未通过
- 付款凭证共1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共3张
- 考察费用共1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未上传
晶宇阳光太阳能政府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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