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艺盛达钻石画加工拒付我加工费
投诉时间:2017-12-07 01:56 投诉发布:邢宝菊 合同期限:2个月 涉案金额:0.28万元 门店状态:尚未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博艺盛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前身为发丽迪(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1号楼1-15内936室,而非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万象新天416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肖军,经营范围为:销售工艺品、服装、鞋帽、日用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玩具、文具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7年12月7日北京博艺盛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肖军没有注册“博艺盛达”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博艺盛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博艺盛达”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7年10月18日,我通过网络了解到了博艺盛达钻石画加工,感觉这种合作模式还不错,就与北京博艺盛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何静(手机:159012*1932[?] 微信:boyishengd*8888[?])取得了联系。她向我承诺第一次做博艺盛达钻石画加工,公司提供6张画练手,钻石画制作起来非常简单,做好后就给加工费。于是我在10月24日晚上19点左右,给何静的微信转账保证金500元,又在10月25日通过中通快递到付的形式给公司交了2300元,总计付给对方保证金2800元整,达成了博艺盛达钻石画加工的协议。
收到货后,我立即与公司的技术老师(手机:188111*6054[?] 微信:188010*9365[?])联系,并严格按照他的要求制作。钻石画要求2个月内制作完成,我于12月1日按时制作完成,并由顺丰快递发货给公司。作品已按照对方要求交到了公司的质检部,但是对方以各种理由拒付保证金和加工费。保证金2800元,加工费单字110元共20字,四字282元一幅共10幅,总共合计金额7802元。对方承诺第一次制作钻石画有6幅练手,做坏也没有关系,但是现在他们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保证金和加工费,还要求我继续制作与之前不一样的作品。
我要求对方先支付保证金和加工费,但是公司质检员余晓以各种理由说我制作的博艺盛达钻石画不合格,还要求我再制作两幅2米*1米8的作品,要求非常不合理。我要求他们公司支付我这2个月的辛苦所得加工费5002元和保证金2800元,共计7802元,希望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能替我作主,帮我维护我的利益。
博艺盛达钻石画加工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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